西热植园发人字〔2011〕47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经2011年3月25日园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现将《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从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使研究生导师成为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工作岗位,形成按需设岗、有进有退的动态机制,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二条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了解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和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及我园的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及本园有关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为人师表,在学生的思想教育、科研道德等方面负有引导、示范和监督的责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四条 参与制定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制定学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参与研究生招生与生源选拔工作,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为研究生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编撰研究生教材。
第五条 对学生培养全过程负有指导责任,应指导学生选课、确定论文选题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并按规定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 配合、协助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和阶段性考核工作,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学生,向研究生部提出中止学习或其它处理意见。
第七条 参加研究生院或我园组织的导师培训和教育工作研讨活动,探索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对研究生院和我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上岗条件
第八条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献身科研的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实验设备条件,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责任。首次申请招生的导师需通过研究生院教育业务管理平台(www2.gucas.ac.cn),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第九条 硕士生导师上岗条件
1.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任职资格。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具有硕士学位;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本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方法和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3.取得过具有较大科学价值、较高实用价值或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具有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几年公开发表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著;
4.目前正在进行科研工作,有适合硕士生开展论文研究的课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条件和经费保证;
5.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够结合本学科前沿开设研究生基础课或专业课程;
6.参加过导师上岗培训,身体健康,在科研一线工作,上岗期间没有长期出国计划。上岗年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第十条 博士生导师上岗条件
1.具有研究员、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科学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并能独立进行创造性的研究工作,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性的科学技术问题,或在本专业的研究工作中取得过公认的突破性的重大成就。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导师应有稳定的研究领域,目前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担着重要的科研项目,有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有较为充实的科研资料和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梯队;
3.至少已完整培养出一届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或有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完整经历。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4.参加过导师上岗培训,身体健康,在科研一线工作,上岗期间没有长期出国计划。上岗年龄: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第四章 导师上岗遴选与聘任
第十一条 硕士、博士生导师上岗遴选与聘任符合我园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条件的研究人员,在每年的12月向园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园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我园硕士、博士生导师上岗条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到会委员2/3(含2/3)以上通过,其担任导师的资格才被确认。遴选出的上岗人员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一式15份):
1.《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近五年来论文、获奖、专利清单;
3.代表作抽印本;
4.获奖证书、授权专利或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
第五章 客座导师的遴选与聘任
第十三条 根据植物园发展战略的需要,可在海内外选聘适量有丰富科研与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作为研究生客座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 客座导师应符合我园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 并与我园有长期稳定的科研或指导研究生的合作关系。
第十五条 申报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第十六条 客座导师的研究方向应在我园学科专业范围内,且本人有能力为学生提供其在学期间所需的科研环境、仪器设备等必备的条件。另外客座导师需负担其在植物园招收的学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客座导师提供给学生的待遇不得低于植物园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十七条 客座导师的上岗遴选工作一般与我园导师的上岗遴选时间同时进行,遴选方法一致。
第十八条 客座导师必须遵守我园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参加有关会议,开设一定学时的课程或学术报告。
第十九条 客座导师指导的我园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文章,学生的作者单位须署名“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同时须在第二或第三合作单位名称处署名“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第六章 岗位评议
第二十条 导师上岗招生审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已经具有导师资格、申请继续招生的导师,在下一年度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研究生院教育业务管理平台(www2.gucas.ac.cn)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指导教师XX年度招收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交园招生领导小组。园招生领导小组开会对当年准备招生的所有导师进行招生资格的审查,审定每位导师的招生数,硕士生导师每年在读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6人,博士生导师每年在读学生总人数不能超过12人。对已在岗的、但因各种情况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导师,将不再分配当年的招生名额。
第二十一条 对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园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后,可酌情减招或暂停招生,直至取消上岗资格。
1.无明确且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和可供学生作为学位论文课题的科研或科技开发任务的;
2.无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
3.所在专业或研究方向属社会需求不旺、连续两年学生就业遇到困难的;
4.在教学或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行为不当或发生责任事故等的;
5.发现学术舞弊作伪行为的;
6.在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查与评估中,发现有培养质量问题的,对我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读学生数已经超过了我园规定上限的;
8.其它不适合继续承担导师岗位职责的。
第七章 导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研究生署名第一)或获得下列奖励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1.研究生论文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奖励导师及其研究生人民币5万元;
2.研究生获得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中科院优秀博士论文奖,奖励导师及其研究生人民币2万元;
3.在植物园产业化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
4.研究生获得其它等同于上述奖项的成果(须经园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可参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同一奖项不能获多次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园学位评定委员审议通过,经园务会批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园学位评定委员会。
附件1
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导师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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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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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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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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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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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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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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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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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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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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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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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单 位 |
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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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情况 |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
计划招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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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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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 总 |
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被EI/SCI/ISTP/SSCI检索 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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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译著等)共 部,申请专利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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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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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的项目共 项,其中国家级 项,部(省)级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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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共 万元,年均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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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最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等 |
序 号 |
成果名称 (成果、论文、专著、教材、授权专利、获奖项目) |
成果鉴定、颁奖部门 及奖励类别、等级 |
本人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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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 |
科研经费 |
本人角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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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情况 近三年培养 |
年 度 |
学生类别 |
招生人数 |
毕业人数 |
获学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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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情况 近三年协助指导 |
学生 |
培养单位 |
学位类别 |
学科专业 |
入学/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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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教学情况 |
时 间 |
课 程 名 称 |
课 时 |
授 课 对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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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上述情况和材料真实无误,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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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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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结果和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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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到会人数 |
实到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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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票数 |
不同意票数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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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主席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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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研究生指导教师
年度招收研究生申请表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导师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培养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填
姓名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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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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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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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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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生数 |
硕士 名,博士 名 |
预计毕业数 |
硕士 名,博士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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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科研情况汇总 |
在研项目共 项,科研经费共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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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共 篇,其中被SCI/EI/ISTP/SSCI收录 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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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著(译著等)共 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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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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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果共 项,其中部(省)级以上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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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情况 |
课 程 名 称 |
学时 |
授 课 对 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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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情况 |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
计划招生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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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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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来源 |
起止 |
科研经费 |
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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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科研成果 |
序 号 |
成果名称 (成果、论文、专著、教材、授权专利、获奖项目) |
成果鉴定、颁奖部门 及奖励类别、等级 |
本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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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上述情况和材料真实无误,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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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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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意见: 主席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主题词:教育 教师 条例 细则 通知
抄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科院版纳植物园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