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做好我园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学字〔2024〕85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科大下达我园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6年国科大下达我园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4人。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我园在籍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学生)均可申请;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期间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评审。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科大、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习态度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4)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正式获得学籍后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成果署名单位应包含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5)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获得国科大“优秀学生”资格;(6)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在同级别奖项申报中重复使用,曾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使用其获奖时已使用的事迹和成果。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提交材料
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9月24日前提交至所属实验室(中心)秘书,经实验室(中心)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人员申请材料于2026年9月30日交至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处组织园评审委员会评选。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提交材料一律使用原件。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评审情况”由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研究所意见”由我园填写,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园内公示天数。
5.“中国科学院大学意见”由国科大统一填写和盖章。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获博士奖学金的填写博士学号,获硕士奖学金的填写硕士学号。
四、评审与公示
研究生处组织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结果在我园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研究生处实名提出,研究生处将及时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国科大。
五、系统填报与报送
经园评审委员会评选通过的同学,于2026年10月11日前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在“奖助系统”中的“国家奖学金”奖项中,通过系统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推荐和数据报送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本次申请不需提交纸版申请表,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研究生管理老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奖学金管理”中“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并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上报提交。推荐报送工作由研究生处按国科大要求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实验室(中心)和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我园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向全园师生公布并报国科大备案,师生可向研究生处查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园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再要求提前公示,原则上参评学生的导师不能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荣誉并追回奖金。相关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优化评价,强化激励
各实验室(中心)和研究生导师在推荐参评学生时,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要避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应以其代表性成果和学术水平、科学价值、社会贡献等为主。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致研、积极向上的热情。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后,学校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账户,并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联系人:王雪琦、玉最东;联系电话:0871-65160966、0691-8716080。
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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